一、刑事侦查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社区矫正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配套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预防、制止、侦查、打击犯罪活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余刑较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严格打击处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人民警察法》等相关规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行为,组织、协调对重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等相关规定,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法制止、预防、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反走私综合治理
根据《刑法》《海关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等相关规定,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整治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和场所,加强治安防范,实行群防群治,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群体性和民间纠纷,开展基层安全创建和平安建设等工作。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
根据《枪支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变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上述物品。
七、开展特种行业管理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旅馆、典当、公章刻制、废旧金属收购、开锁等依法应当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
八、重大会议、重大机会、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其他重要方面的安全保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及公民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内容、规模、路径等方面。
九、管理户政、出入境、外国人相关事务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户口登记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相关规定,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者,依法查处在信息网络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行为。
十二、保护生态资源,维护林区、林场治安秩序
根据《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打击非法运输、买卖、猎杀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犯罪活动。
十三、开展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安全保护工作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开展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安全保护工作,维护机场周边治安秩序。
十四、开展禁毒工作
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刑法》等相关规定,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开展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协调、监督对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