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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务和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政策、规划、制度和标准;研究提出推进全市机关事务和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改革意见和建议;指导各区(管委会)机关事务工作,主管市直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二)负责市直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拟订市直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动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直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动产的资产配置、资产使用、维修改造、资产处置实施集中统一管理。
(三)负责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统一编制(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统一标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工作。
(四)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
(五)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市委、市政府授权的政府采购工作。
(六)负责市级领导行政运行经费管理和市级干部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四大机关集中办公区、厅级、处级干部周转住房、市级干部集中住宅区的安全保卫、消防、物业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四大机关集中办公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来三亚考察工作的厅(局)级以上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省内各市县四套班子领导来三亚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国家、省各类检查、考核、巡视等团组的接待和协调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改革,统筹推进全市机关后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计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对外联络、公文流转、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市级领导及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决算管理等工作。
(三)资产管理科。负责市直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等工作。
(四)公务用车管理科。负责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统一编制(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统一标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等工作。
(五)行政后勤和节能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四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后勤服务保障、修缮改造工作以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等工作。
(六)接待一科。负责做好对口厅(局)级及相当级别以上领导的接待等工作。
(七)接待二科。负责做好对口厅(局)级以上领导以及国有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接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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