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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三亚市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21-x/2025-0539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25-07-0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三亚市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07-01 15:27:06

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公开征集三亚市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规上工业企业)工作,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实现专精特新发展,根据《三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工作部署,现公开征集三亚市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是在三亚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属于我市目前在册的规上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奖补政策

    (一)补助范围: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对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等服务支出给予补助。

    (二)补助金额:对实施期满通过改造验收,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数字化水平的具体评定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为依据)的中小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支出总额的70%发放补助,每家企业本项补助金额按照合同总金额不含税金额计算,每家企业本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程序

    (一)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请意愿申报企业按要求填报三亚市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表(详见附件),于2025年7月7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信息化科邮箱609861890@qq.com(联系人及电话:常幸福88264255)。

    (二)三亚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有申报意愿的企业提供“一对一”数字化转型诊断,为企业制定个性化的数字化转型诊断评估报告、数字化改造方案等服务。

附件:三亚市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表

   

                                                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6月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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