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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局,各慈善组织:
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琼民便函〔2025〕292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民政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慈善组织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区)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要进行年度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于2024 年3 月31日前向其所在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二、工作安排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区)登记或者认定的慈善组织, 需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 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上述材料应打印纸质版加盖印章后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在“慈善中国”上传经初审的PDF格式文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如对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各区民政部门应指导并督促在本地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按时完成年报工作。
(二)各区民政部门在“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完成形式审核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各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年报情况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
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以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情况。对年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慈善组织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相关要求
(一)各区民政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要从思想上重视,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熟练掌握慈善组织年报的具体内容,学习使用好“慈善中国”平台,管好用好各区的账号。
(二)慈善组织年报工作,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请海棠区、
天涯区、崖州区民政部门分别督促指导三亚市海棠区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三亚市天涯区慈善会、三亚市崖州区慈善会3家慈善组织按要求抓好此项工作落实。
附件: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附件: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民政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