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三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邀请和列席人员范围及编组办法
(2019年1月4日市政协七届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一、邀请和列席人员范围
(一)邀请人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安全局主要领导,市政协历届退休(离任)主席、副主席。
(二)列席人员:下列范围中不是七届市政协委员的人员:1.住我市省政协委员;2.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驻三亚有关单位、市属大型国有企业,各大专院校、国营农场,各一名负责人;3.市政协机关处级干部;4.市委统战部处级干部;5.各区政协联络组组长;6.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老教授协会一名负责人;7.中央、省主要新闻单位驻三亚机构和《三亚日报》主要负责人。
二、编组办法
委员按界别分五个组进行讨论。主席会议成员和邀请人员未编入各组,可视情参加有关小组讨论;列席人员根据其单位职能编入各组。具体编组如下:
第一组:中共、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工商联、台联、无党派委员。
第二组:共青团、总工会、妇联、青联、科协、侨联、对外友好人士、少数民族、农业、社会福利保障、宗教界委员。
第三组:文艺、社科、科技、新闻、教育、医药卫生、体育界委员。
第四组:经贸界委员。
第五组:特邀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