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武术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在历史上由于生活和生存的需要,每个民族都或多或少保留有自己独特的武术内容,伴随着少数民族的产生和发展而起源发展,背后蕴藏着颇深的文化内涵,对少数民族的繁衍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1991年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民族武术被列入民族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并且制定了相应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竞赛特点
民族武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不同的拳种,其内容结构、技术规格与运动特色也不尽相同,但均具有强身健体、防身自卫、锻炼意志、陶冶性情、竞技比赛、娱乐观赏等功能。它经过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已形成一套完整的武术体系。
民族武术特点
各民族之间的武术内容各不相同,但从表现形式上来看,民族武术可以分为两大类:徒手和器械。
少数民族的武术徒手类主要有徒手套路和徒手对练。徒手套路包括单练、对练和集体演练。徒手对练包括散打和推手。如回族中流传较广的有查拳、八极拳、十路弹腿、十二路弹腿、心意六合拳、劈挂拳、通背(臂)拳;土家族有八部神打、茅谷斯拳、十二埋伏拳、鸡形拳、乌龟拳和策手、散打与格斗;畲族有龙尊拳、虎尊拳;瑶族有盘王拳、南太极和对练套路对打拳;苗族有矮拳和对练套路对拳、老鹰抓鸡式等。
少数民族的武术器械繁多,形状各异,可分为持器械套路和持器械对练两大类。持器械又分为四大类:长器械、短器械、双器械、软器械。回族兵器有单头母子棍、双头条子棍、单剑、双剑、沙家杆子、马家枪等。苗族兵器有刀、剑、大刀、流星、二节棍、三叉尖等。土家族武术器械中最富民族特色的有宫天梳、三星针、八角拐、钹钐刀、烟袋杆、板楯枪、鸡爪棍、鸡公铲等。湖北地区还有板凳拳、傩愿棍、秦家锏等器械。广东省流传梅花双刀、凤影剑、地堂双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