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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三亚市SY2016-053号用地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部分用地
规划用途的批复
三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三亚市SY2016-053号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部分用地规划用途的请示》(三府〔2025〕1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第三条规定,同意将琼国土资函〔2017〕248号文批准的三亚市SY2016-053号用地内的1.5765公顷商服用地的土地用途由“商服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混合零售商业用地”,并按照“二类城镇住宅混合零售商业用地”用途办理供地手续。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