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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SY2024-108号用地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三亚市SY2024-108号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三府〔2025〕16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村民委员会、天涯区红塘村民委员会布福一、二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2.1712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途拟安排作为商业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因规划调整、产业发展等原因,确需改变土地用途供地的,应报省政府批准。土地供应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市应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1.1904万元。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