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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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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16:28:39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三亚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三卫〔2023〕170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民政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妇联,市直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市直属各中学:

为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海南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完善我市宫颈癌综合防治措施,建立保障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推进健康三亚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了《三亚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民政局

三亚市财政局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亚市总工会

三亚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30年)

为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海南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完善我市宫颈癌综合防治措施,建立保障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推进健康三亚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30年前实现以下工作指标:

(一)15岁之前适龄女孩HPV疫苗首针接种完成率达到90%(2025年为85%);

(二)35-64岁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2025年为50%);

(三)确诊宫颈癌和癌前病变的患者治疗率达到90%(2025年为90%)。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协调保障机制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教育、民政、财政、医保、市场监管、工会、妇联等部门共同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三亚市消除宫颈癌行动政策举措,落实省重点民生项目,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健全宣教、接种、筛查、诊断及治疗服务体系,落实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确保指标达标。(责任单位: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部门,各区(管委会))

2.成立宫颈病变防治中心

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三亚市宫颈病变防治中心,统筹全市专家、技术、信息等资源,开展宣教、指导、培训、技术推广、科研攻关等工作。指导各区健全我市宫颈病变三级防控体系,提高宫颈疾病筛查及病理诊断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质量。各区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或医疗集团成立本辖区宫颈病变防治中心,各区防治中心要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接受市级宫颈病变防治中心指导,负责三亚市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在本辖区落实。(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管委会)、三亚市妇幼保健院)

(二)扎实开展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

1.开展社会大众健康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会大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大众对宫颈疾病认识,普及性健康知识,知晓疫苗接种、宫颈癌定期筛查、宫颈癌及癌前病变诊治重要性,帮助群众树立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管委会))

2.开展中学生健康教育。组织经培训的妇科、公共卫生医务人员进校园宣讲性健康知识,知晓疫苗接种对预防宫颈癌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各区(管委会))

3.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宫颈癌防治技术培训。开展宫颈癌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宫颈癌防控基本知识和技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管委会))

(三)推广HPV疫苗接种

宫颈癌的发病主要危险因素是女性感染高危型别的HPV病毒(人乳头状瘤病毒)。落实省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由疾控中心负责疫苗采购,遴选部分接种门诊定点接种,并确保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质量;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适龄学生自愿接种HPV疫苗;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疫苗储存、运输及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支持其他适龄女性尽早接种HPV疫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各区(管委会))

(四)大力实施宫颈癌筛查

推动用人单位将宫颈癌筛查列为全市女职工体检的必查项目。除女职工体检外,为在我市常住的35-64岁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筛查,并确保每名妇女每3年接受一次筛查。筛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HPV高危亚型检测、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等。逐步完善筛查流程,合理设置筛查网点,每个区设1-2个筛查点,推进宫颈癌机会性筛查。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筛查机构设立宫颈癌筛查门诊,推广预约筛查制度。农村和偏远地区可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的筛查组织方式,方便妇女就近接受筛查。宫颈病变防治中心要抓好筛查质量控制、诊断和随访,确保及时转介,提高早筛早诊早治效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管委会)、市妇幼保健院)

(五)规范实施宫颈疾病治疗管理

加强宫颈疾病专科门诊等治疗机构能力建设。对检出癌前病变和宫颈癌患者进行规范治疗,其中对宫颈低级别病变患者进行门诊随访治疗,对高级别病变患者进行门诊手术治疗,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宫颈癌患者进行住院规范治疗,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报销范围。鼓励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模式。治疗后的患者由各级宫颈病变防治中心做好随访管理。民政、工会、妇联加大对困难癌前病变和宫颈癌患者的救助关怀力度。同时,充分利用社会慈善基金等对宫颈癌病人的治疗提供进一步帮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三亚市妇幼保健院)

(六)加强信息化管理

充分运用好全省“两癌”筛查系统;依托“三医联动”系统中海南省数字疾控平台(升级),加强宫颈癌患者随访管理;落实将HPV疫苗接种统一纳入省免疫规划及疫苗流通管理系统;利用“云上妇幼”开展远程会诊和技能培训;建立三亚市适龄女性信息库,通过信息化实现全链条管理,推动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电子病历、慢病监测、肿瘤登记、死因监测等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并对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有效评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委信息中心、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

三、部门职责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作为健康三亚建设和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细各项行动任务,落实宫颈癌防治经费保障,推进加速消除宫颈癌试点的建设,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宫颈癌防治机制。市、区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行动协调保障机制;负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完善相关技术方案和规范;开展HPV疫苗接种及宫颈癌筛查、治疗的技术服务;推动信息化和科研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控制和监测评估工作。

(二)教育部门:开展宫颈癌防控知识进校园活动;落实HPV疫苗接种适龄学生摸底、组织、动员,确保在校适龄女生及时接种疫苗。

(三)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癌前病变和宫颈癌患者进行社会救助。

(四)财政部门:结合财力实际,统筹做好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和治疗机构能力建设等资金保障工作。

(五)医疗保障部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组织落实癌前病变和宫颈癌治疗医保支付政策。

(六)市场监管部门:做好HPV疫苗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检查。

(七)总工会:组织做好女职工健康体检宫颈癌筛查,加大困难患病女职工的互助保障力度。

(八)妇联:做好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动员组织工作,实施困难妇女癌前病变及宫颈癌救助计划。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如期实现我市消除宫颈癌行动目标任务,加强全市加速宫颈癌行动的统一领导,成立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卫健委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主要负责人,各区分管副区长、市疾控中心主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市消除宫颈癌行动,为工作推进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担任,工作人员包括市卫健委和市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职责:负责协调消除宫颈癌行动工作正常开展,落实行动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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