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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三亚市政银保合作实施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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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1:53:30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政银保合作实施措施》政策解读

    

问题一:出台政银保新政策的背景及目的?

回答一: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财金〔2019〕62号),三亚市被确定为2019年试点城市。为此,原市金融发展局推出了三亚市政银保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具体分为3个年度进行试点,截至2024年5月31日累计向178家企业发放贷款318笔、金额74208.46万元,累计拨付企业(企业主)补贴资金1446万元,累计拨付金融机构风险分担资金0万元,试点取得了良好成效。

鉴于项目第3个试点年度已于2024年5月31日结束,为巩固试点成果,市政府办公室总结3个年度试点经验并对《三亚市政银保合作试点方案(2023年修订)》进行修改,经相关流程后形成了《三亚市政银保合作实施措施》。出台政银保新政策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杠杆作用,构建政银保合作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中小企业发展能力。

问题二:政银保新政策主要有哪些调整?

回答二:政银保新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修改政策名称和部分表述,二是调整单家企业贷款总额和部分贷款产品单笔限额,三是提高政银保贷款利息补贴标准,四是取消风险补偿资金上限和提高项目额度,五是将政策支持范围由“民营和小微企业”调整为“中小企业”。

问题三:三亚市政银保项目提供了哪些贷款产品?

回答三:根据《三亚市政银保合作实施措施》,项目提供信用贷款、类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等3类贷款产品供中小企业选用。其中,类信用贷款又包含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农地抵押贷款和单证质押贷款3种贷款产品

问题四:中小企业能够享受哪些政银保政策优惠?

回答四:根据《三亚市政银保合作实施措施》,中小企业能享受到下列三点政策优惠:

(一)贷款门槛低

担保贷款,由担保机构提供增信,银行机构发放贷款时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抵(质)押,不得引入保险机构提供增信措施;信用贷款和类信用贷款,不得引入保险机构、担保机构提供征信措施。

(二)享受担保费补贴

专项资金提供担保费补贴,期限最长一年(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期限予以补贴);标准补贴费率为年化担保费率2%;担保费不足部分由中小企业自行负担。

(三)享受贷款贴息

贴息期限最长一年(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期限予以贴息),贴息比例为贷款发放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

问题五:三亚市政银保项目的咨询举报电话?

回答五:市政府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0898-88693522(咨询),0898-8868501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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