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解读丨《三亚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资金补助和管理办法》
《三亚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资金补助和管理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一、普惠性托育机构如何认定?
用非财政性经费开办,且办托规范、安全、有质量的托育机构,均可自愿向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申请。
普惠性托育机构由区卫生健康委每年组织认定,有效期为三年。认定时间为每年3月至7月。
二、普惠性托育机构如何收费?
普惠性托育机构可以按学期或按月收取费用。
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单位:元/每人每月)
三、普惠性托育机构有何补助?
普惠性托育机构所获财政补助资金为定额补助。定额补助资金包括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和运营补助资金。
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分三年发放,申请当年发放40%,次年发放30%,第三年发放30%。拨付标准为: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托育机构等级定额补助标准×总托位数。
等级定额补助标准为:
1.一级(含市示范级)普惠性托育机构每托位补助10000元;
2.二级普惠性托育机构每托位补助8000元;
3.三级普惠性托育机构每托位补助6000元。
运营补助资金按年或季度发放。拨付标准为:运营补助资金=托育机构等级定额补助标准×实际在托数×在托月数。
等级定额补助标准为:
1.全日托市示范级普惠性托育机构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2.全日托一级普惠性托育机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3.全日托二级普惠性托育机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
4.全日托三级普惠性托育机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5.半日托补助标准按照全日托相应标准的50%核定;
6.计时托每小时补助标准按照全日托相应班型级别补助标准以每月22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折算;
7.普惠性托育机构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特殊照护的特殊婴幼儿定额补助按该机构等级标准上浮35%。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